武胜县人民政府在扩建太平路道路过程中,请问是否取得环评报告?如果没有取得,那么是否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网民: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武胜县太平路项目改建是否取得环评报告的留言我们已经注意到,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道路为武胜县建设北路北段道路工程,建设地址为江北片区,该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江北片区控规公示网址http://www.wusheng.gov.cn/gasylbzj/c109612/2022-07/14/content_c15cfdf990034135bde015c513400b8f.shtml)。项目属于城市道路,按城市道路工程相关规范设计,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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