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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麓湖沄岸开发商对抗中央限价政策相关部门不彻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8 23:44 已回复

麓湖沄岸开发商在摇号当天摇号现场(麓湖售楼部)在销售的引导下诱骗购房者签订装修合同,将清水备案房按精装备案房宣传销售以抬高房价(涉及金额上亿元)。请相关部门派人调查清楚再给我们回复。所有购房者都是证人,我们也有证据。相关部门连一个购房者都不走访就随意回复失职渎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9 09:4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2 17:3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由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8月9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含精装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为清水交付,我局也将按照清水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该项目大部分购房人与成都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公司)签订了《装修改造协议》及《授权委托书》,明确第三方公司代为收房并实施精装修,并交纳精装修价款。截止目前,未发现开发企业未取得精装修施工许可违法施工行为;同时,该项目部分购房人并未选择第三方公司实施精装修。购房人实际未与开发企业签订精装修相关协议,系与第三方公司间建立民事合同关系并交纳精装修费用,开发企业与第三方公司属于独立民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若您认为《装修改造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签订涉嫌重大误解或欺诈,导致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您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2年12月2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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