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婚迁,从成都市彭州市葛仙山镇,将户口迁至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2组,属于新增人员,现皇经楼2组队长于2022年11月27日,发放《农村农民婚迁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土地使用权申请表》并要求2022年11月30日提交。本人于11月28日前往彭州市国土局办理盖章事宜,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成都市政策,办理退出宅基地需至少两个月时间。我就想问下,为啥这种不提前说?难道要我走不正规程序去办理嘛?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书院街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农民婚迁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土地使用权申请表》是用于皇经楼2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待彭州市国土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时间不影响您后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
2022年12月1日上午,社区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