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涌泉大田社区拆迁待安置(花土f区)女方和小孩户口不在这个大田,在温江区寿安镇,分房的时候能否以长住平方来分?(就是在寿安开个未拆迁证明,到这边按长住平方分,以后寿安不再享受)请问这个政策我们能否享受,请给个准信,谢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涌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 请问涌泉大田社区拆迁待安置长住人员可安置吗?”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我区现行住房安置政策《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多元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府办发〔2020〕4号)文件中关于安置人员界定(二)其他规定:1.被拆迁户中一方户籍在征地范围内且属于应安置人员的,其配偶或子女(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除外)长期居住在征地范围内满五年以上,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他处无住房的人员(简称“特殊安置人员”)。该类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组的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居)民同意,并经组、村(社区)、镇(街)三级全面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所在镇(街)审核确认。鉴于您户拆迁安置情况,您不符合特殊安置人员,不能按特殊安置人员进行购买安置。
2022年11月29日14时12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了该网民相关办理情况,其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