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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满了50岁女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7 03:28 已回复

我老婆满了50岁,发生劳动纠纷,成都市东部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合法第21条规定给出不受理的决定,叫我们向法院起诉,为什么?他们咬着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不受理,没错?但是我国也有这样规定,到了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和没有领退休工资的,员工和企业是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该根据劳动合法受理劳动仲裁,因为员工和企业不是劳务关系。所以东部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什么不按这样规定受理呢?怕麻烦吗?还是另原因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8 11:0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1 15:2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妻子于2022年11月1日通过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调处置系统申请劳动仲裁,成都东部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因申请人不具有申请仲裁的法律资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04号)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前后已多次与用人单位联系、沟通,解决双方劳动纠纷。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在疫情预警解除后与您联系协商解决劳动纠纷,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也将依法协助您解决该劳动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建议您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成都东部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28-63301761。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29日13时40分、15时24分、2022年11月30日09时41分,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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