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隆昌市 » 南河半岛广场舞噪音污染投诉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治安 投诉】南河半岛广场舞噪音污染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6 20:29 已回复


您好,我是隆昌市南河半岛的居民,最近几天我们楼下来了一批跳广场舞的队伍,每天晚上7点开始,把音响喇叭声音开到最高,我们在顶楼通过分贝仪测量噪音已经达到60多分贝,已经是严重扰民。


位置在南河半岛的背面(半岛酒楼侧面),这条路是半封闭的状态,很多电瓶车从这里经过,也有少数汽车路过,他们跳广场舞的占用了整个双向车道,车子来了还得相互避让,加上没得灯光,整条路都是黢黑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此事已经报警,但告诉噪音污染归综合执法局管,随后又联系综合执法局,告诉这个时间点他们管不了,因为时间不够晚,多次给他们强调2022年6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后,告知随后的会去提醒他们把音量调小,截止我发这篇投诉信时,仍没有任何行动。



附件中的视频也可以听出来声音是比较大的,也可以看出灯光是极暗的,也有电瓶车路过(路过的汽车少就没录)。


希望市政府和社区能够协调,安排一个能跳广场舞的场地,勿在居民住宅周围跳广场舞。




附:


https://www.110ask.com/tuwen/3190147396744797153.html

噪音污染标准的分贝限值需要根据类别、区域和时段来确定,具体如下:

1、国家规定的噪音标准是:昼间50-70分贝;夜间40-60分贝;

2、0类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1类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7 11:21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1 17: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27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2年11月21日晚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隆昌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通知城区内所有坝坝舞暂停活动,多数坝坝舞人员均表示理解及支持。该处坝坝舞属于老年群体,执法人员也多次对其进行宣传,但他们理解不了,与执法人员采取打游击的方式,经常在不同的地方出现。执法人员已加强该处巡查力度有效控制其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下一步,隆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持续跟踪“南河半岛广场舞”噪声污染现象,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请您拨打隆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832-3956330。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