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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解答房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5 15:17 已回复

     我是首开龙湖云著3号地块业主,开发商2021年8月在销售3号地块住宅时,公示并告知购买本项目1-6栋为住宅,7-15栋为商业别墅,且7-15栋商业未预留专用烟道,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待住宅售卖完后,2022年开发商以“设计遗漏”现烟道开洞调整与报规技术图纸一致”为由对15栋商业私增烟道。

     10月24日,业主代表将200名业主签名的《申诉函》提交到天府公园局进行了申诉。2022年10月27日,公园城市局专班组织了购房者代表和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承诺将在12个工作日之内答复购房者代表后续处置方案,2022年10月28日,公园城市局再次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开发企业协同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对设计变更内容与规划文本技术图纸的一致性进行重新核实,并督促开发企业积极面对群众诉求,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矛盾纠纷。

      如今12个工作日早已过去,首开公司没有给到业主任何反馈和解决方案,广大业主多次恳请天府公园城市建设局召开三方会议,但都毫无音讯。 首开公司为了牟利违反对购房者的承诺,私增烟道理应拆除。作为主管部门,应当承担监督管理职责。

     同时,首开公司辩称该私增烟道行为属于市住建局21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中一般变更。 

     作为《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发文机构,成都市住建局予以明确解答:
     1、报规报建无专用烟道,首开公司以设计变更为由增加烟道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2、建设工程是否可以通过设计变更随意增加烟道?

  

     作为天府公园建设局的上级政府部门,对于如此有违商业信用,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为,市建设局应当督促天府公园建设局召开三方会议,拆除烟道,履行监管责任,为民做主!不要在敷衍群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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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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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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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1 18:4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园城市局再次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开发企业协同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对设计变更内容与规划文本技术图纸的一致性进行重新核实,并督促开发企业积极面对群众诉求,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矛盾纠纷。
以上情况于2022年12月1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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