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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黑心房邻居中介违规操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4 02:0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外地人来成都打拼十多年了,因生育了二胎一直想在成都都安家,2022年10月15日,房邻居(同泰千叶郡分店)

中介打电话给我说同泰千叶郡北区那有套房适合我们,因我们没有购房资格,再三推脱说不愿意去,但房邻居中介再三来电说刚好那套房子的房主也在这边,让我过去稳一下房东,可以先订后续看中哪套和他说,出于盛情难却我过去了,过去后详细说明了我们因社保未满无购房资格的问题,中介说购房资格他们可以等 可以先订下来,在之前房主未搬家前我们只去看了一眼的情况下,中介直接就让我签了一份合同,没有二手房经验我经中介要求我给中介转账20000元房主转账50888元,没有开具发票之类的,回来后我想觉得中介这种做法实在是对于买卖双方都极其不负责任,并且因为生活上疫情和养育二胎各方面都需要钱,于是决定等有购房资格再做决定,但联系中介后中介说退不了,也多次拒绝帮我联系房主调解来拖延时间,导致拖到现在了一个多月,我们备受煎熬,期间我查询这个同泰千叶郡门店暂时没有查到营业执照,我感觉遇到的不是正规中介, 因为从来没有和中介打过交道,无法辨识中介的套路,各方求助无果,请领导帮帮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9 20:19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中,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2 15:50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市场监管局核实:
2022年12月7日15时12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就您反映的问题,请您提供相关证据,下周将组织现场调解。
以上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12月7日15时12分告知于您。
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
经查,鉴于您与中介机构已签订了合同的事实,建议按合同约定实施。
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27日15时与您联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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