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年九月份签的协议,今年二月份过年的时候打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在今年五月份申请搬出老房子的时候,打了剩余的款项。孩子下个月初就生了,我这次拆迁我没有社保又是初婚,新生儿出生整么给安置,这个问题不用转给当地政府。可以电话联系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是位于高明镇白金社区的海底捞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6月18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根据成都东部新区拆迁安置政策,您下个月出生的子女不符合正常合法新增人员住房安置条件,所以不能享受住房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22日9时3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