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州委书记虞平 » 西昌市利用四荒资源进行农业水果种植或者畜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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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西昌市利用四荒资源进行农业水果种植或者畜牧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20 13:37 已回复

段书记您好,本人是西昌市一名务农人员,近年来西昌市葡萄产业给西昌市农村的就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局面,市政府发文要求9.30以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用于粮食生产,鼓励利用四荒资源进行新的林果养殖业发展。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本人有点四荒资源河滩地,常年种植玉米经济效益太差,干旱雨水不调也导致产量骤降,现在想用于农业种植(草莓、蔬菜、葡萄),根据市政府发文利用四荒资源是鼓励的,问乡镇府是一律禁止搭建大棚用于果蔬种植,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利用河滩地进行新发展的林果业种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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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8 11:16

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西昌市利用四荒资源进行农业水果种植或者畜牧养殖”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四荒地指的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四荒”属于“未利用地”。承包、租赁或拍卖使用权的“四荒”地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第五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品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荒地的使用权承包、租赁、拍卖都要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程序规范进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谷兴凤

联系方式:0834-2338103

承办单位: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时间: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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