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金都华庭物业对公共区域收益公示,应该公告范围内的共有场地停车费、共有设施租赁费、公共部位广告费等未进行公示,怀疑物业管理隐瞒公共收益,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请调查。
来话人: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我局已要求金都华庭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小区内共有收益收支明细进行公示。同时,业主可查看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共有部分管理、经营与收益分配”具体约定。
若您仍有相关疑问,请来电咨询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室,咨询电话:028-4935006转8203。
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