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您好!
崇州市唐安东路130号(印象乐旭园)存在门卫开门收费的现象。
我今天因为有家人住院第一次11点过回家,门卫要求我支付2元开门费,让我很意外,虽然2元是不多,但是我认为这应该属于门卫的职业所在,不应该额外收费,而且我已经给他说了是有家人住院,我又不是出去玩天天这么晚回来。
在查阅相关法律文献《物业管理条例》之后得到如下内容:
“业主被收开门费是不合法的业主已经缴纳物业费物业理应为业主提供服务“开门费”这一项不属于合法收费这属干巧立名目的乱收费”
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收费,我也可以理解:但是希望门卫本身是为了服务于大众,而不是故意为难住户!盼望此事能尽快解决,感谢各位领导!
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无物业,是院委会聘请的门卫,小区约定俗成的晚上超过11点回去收取2元开门费,如果有异议可向小区院委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