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文*超
被投诉人:文*华
投诉地址:资中县板栗垭乡沱江村8社
投诉事项:1.文*华修房在我家房租正前方,阻挡我家堂屋(民风民俗,修房不能挡堂屋,后修建让先修建,如有需要可以在农村做随机调查)而且通道只预留1米供行人通行2.文*华修建位置位于村集体集资住建马路上,2022年11月19日开始违法拆除集体道路,破坏村集体财产。
诉求一、文*华另择地址修建房屋,不得损害邻里和睦,罔顾民风民俗。依法审批。二、恢复被破坏集体道路,追究责任。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20日在问政四川热线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水南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水南镇已经安排了镇自规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确认,也明确告知了文**不能在该处修建房屋,如违法修建,镇职能部门将发出告知书要求其拆除。其他问题也安排了沱江村两委负责协调。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0832-6228923。
感谢您对水南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