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青龙镇安置房卫生费按0.5元每平米收取是否合法(我安置房无物业管理)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青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处理结果:2022年11月21日与求助人取得联系,经查求助人居住青龙街道龙都新苑三期二区,小区系居民自治小区。2022年9月召开居民大会,聘请了门卫、保洁及维护人员,按照0.5元/㎡收取卫生费,支付门卫、保洁及维护人员工资,并定期公布开支明细,该小区住户142户,130户缴纳卫生费。
回访记录:2022年11月21日10时58分与求助人勾通,求助人满意。2022年11月21日16时05分电话联系求助人,求助人未接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相关疑问,请前往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交通街2号A区104)。再次对您的来访表示感谢,祝您万事如意,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