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委书记及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我是新津区-金科.廊桥水乡小区的一名业主:小区1期内部的行道树,2021年夏,未出具公示,未取得砍伐资格,不顾现场业主反对,拦腰砍伐(物业辨称是高大乔木,合理修剪),很多大树只留下主干,没有枝叶,今年夏秋季节仍光秃秃的,很多树木停止生长,今冬面临死亡威胁。
社区环境遭受人为毁坏,我们不知找哪个部门投诉,烦请相关部门核查追责,并严惩乱作为。
谢谢!
(注:前几日,已向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投诉,他们不管)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金科廊桥水乡违章搭建问题,物业公司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情况上报了相关部门处理;2.小区内修剪树木问题,因金科廊桥水乡小区乔木过高,为避免雨季安全隐患存在,物业公司计划对园区树木进行了修剪。2022年5月9日,物业公司在园区公告栏进行了公示,5月13日,在业主微信群告知了业主,同时向社区进行了报备。在公示期大部分业主无异议后,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树木进行了修剪;3.物管中心在推荐河沙水泥问题,物业公司为了业主装修方便,引进一家售卖河沙的商家,是否购买业主自愿,若购买业主有不够称的问题,可以告知物业联系商家进行处理;4.小区物业费实行的是包干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公共收益公示时间有明确说明,物业公司于每年1月和7月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23日11:01,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