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重庆上大学并在学校入伍,明年三月退伍,退伍不想直接复学,想要安置地改为户籍地阆中直接回家,并自行复学,请问更改安置地需要开什么证明或者其他手续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当时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您可提供户籍证明进行办理,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7-6351697。
阆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