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居住在鹤林二街333号,首钢蓉璟台8栋1单元,该栋电梯运行时一直有低频噪音,只要有人坐电梯,就能听到,带耳塞也没有用,睡觉也会被吵醒,低频噪音对人身心伤害很大,向开发商反映无果.11月10号,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和项目建设方来家里查看情况,沟通后的结论是找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但是第二天对接人员删除了微信,无法进行后续的解决措施,
主要电梯问题
电梯机房的主承重墙与我的房屋是刚性连接体,共用一面墙,构成电梯噪音传播,电梯运行产生的噪音就会通过声桥传递至家里,是属于房屋结构问题,开发商做的降噪处理只是电梯井和客厅共用墙,并未对机房进行降噪处理
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条款内有相关规定,D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4.2隔离标准,4.3.7防止声音结构性传播的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22337-2008内4.2有明确规定结构传播固定设备的声音标准,包括检测,第5项包含测量仪器,第7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负责监督实施
了解到的解决方案
了解到的解决方案是在电梯主机下安装低频阻尼负荷减震装置,用于降低震动的传递率,将刚性连接换为软性连接,断开声桥,连接处放置减震垫等细节处理,从根源上解除低频噪音问题,要求专业的电梯降噪机构处理并非是电梯公司。
现在,我们的诉求是让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噪音检测,并且要针对电梯机房安装减震装置和软性连接,进行降噪处理,而不是让电梯公司一味从电梯本身进行处理,这样做是没用的,并且开发商忽略噪音事实,对噪音消极懈怠处理,对我们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影响生活作息,长此以往神经衰弱!!!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电梯运行时噪音扰民的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组织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并合同您一起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电梯间和客厅共用一堵墙,墙体已按图纸施工了隔音墙,未发现房屋存在相关质量问题。
若还有疑问,请联系公园城市局,联系电话:028-6877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