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2022年3月,本人在青羊区光华村街曼购商场为孩子缴了为期一年半,共5980元,70学时的篮球学费。收费机构是动嘉体育冠军之路文化公司。
后来,孩子上了一节课后,便不再愿意去上课。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过问过孩子为什么没来上课,更没有问过孩子打算什么时候来上课。
2022年11月份时,我便找到培训机构的人商量退费的事。他们以我违约为由,要扣除我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同时扣除当时送的一个小篮球和一件化纤小球衣计300元。即5980元—3766.4元。在我质问他们在我缴费后为我提供了什么服务,他们什么都不做,凭什么就要扣除我近3000元钱后,便不再回我信息,不愿意商量退费的事。
首先,我认为孩子不愿意上课,是他们教学的原因,不是我不想让孩子去上课,不能算我违约。而且他们在我缴费后大半年的时间都不闻不问,没能履行合同,给孩子上课。不应该扣我的违约金。
其次,他们一次收费共计70课时,上课期限超过一年时间,违反了国家规定,是违规的。
最后,扣除的小篮球和球衣费,本人认为最多价值50元,他们扣除300元,实在不符合市场价格,不合理。
希望政府能为我主持公道,追回我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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