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郫都区 » 郫都区犀浦随迁子女幼升小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教育 咨询】郫都区犀浦随迁子女幼升小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12 11:17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读书问题,2024年9月我家小孩幼升小,目前居住在犀浦今日花园小区,房子为我父母名下,小孩户口所在地是成都金堂在母亲户口下面,母亲在迈普通讯购买成都市本级社保一年以上,可以在郫都区犀浦就读小学吗?希望快速回复,谢谢,计较着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6 14:25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咨询幼升小入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据交流,您和孩子的户籍在金堂,孩子父亲的户籍在泸州,在双流区工作并购买社保,您拟在郫都区工作并购买社保,在我区犀浦街道孩子外公外婆的购房内居住,您说您不能迁户,您的孩子拟于2024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两种政策供您参考。
一、选择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我市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已出台,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也已公布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郫都教育,现将主要内容提供给您参考。
根据《关于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一)积分申请。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积分达到17分及以上(其中“稳定就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7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近几年,犀浦街道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统筹安置在犀浦春蕾学校(民办)、犀浦新兴学校(民办)、犀浦大田学校。
若您申请,建议您选择未办理积分申请;若孩子父亲申请,建议孩子父亲选择积分申请。
二、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从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均采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电脑随机录取。若您孩子是成都市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可届时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11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与您进行了交流沟通,您表示清楚了。
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