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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南充市高平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12 08:4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上次咨询关于南充市修建二绕高速要占用土地和房屋一事的南充市高平区龙门镇谯家坟村9组的村民,政府部门的人员并未核实真实情况(被占用的房屋是2018年在国家政策的帮扶下给残疾人《我是一个残疾人》修建,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统一办理产权,但至今未见到政府给我任何产权证。)并采取了避重就轻的方式(我咨询的主要征地拆迁问题未见回复)就给予了回复,我在政府部门给予的回复下面的评论里无法给予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2 15:1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坪区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3 18: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办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情况
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谯家坟村9组房屋拆迁属于南充过境东北段(高坪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占地范围,该项目征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工程建设的批复》(川府土〔2022〕894号)批准,2022年11月3日发布《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征收高坪区龙门街道、螺溪街道、走马镇、东观镇、长乐镇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征用该项目高速公路线状用地红线内土地。
二、关于人口安置
关于人员安置需根据征地面积核定安置人口指标,再由村集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安置人员名单。
三、房屋基本情况
您在项目用地红线外有老宅基地及小青瓦房屋一座,审批宅基地面积188.58平方米。本次位于用地红线内的房屋为近年来您私自同他人联户共建的楼房,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宅基地,属于私自违规建房。
四、关于房屋拆迁
南充过境东北段(高坪段)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自拆自建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高府办发〔20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房屋确认有效产权面积不得超过房屋的实有建筑面积,您的第2处新建楼房实有建筑面积87.40平方米。
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谯家坟村地块属于Ⅰ类地农业安置,征地补偿价格为48800元/亩,非耕地减半。涉及补偿资金的分配和土地的调配由村集体全体成员协商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高坪区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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