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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科员任职年限的认定
荷塘月色3
2016-04-28 1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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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厅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名县级机关单位参公管理人员,在此次县级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中我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在需要向你们咨询并请给予具体处理意见。 我于1994年7月中专毕业被县人事局分配到县上国有粮食企业工作(当时属干部),一直在单位财务科做单位会计工作(企业管理人员),2004年10月参加统一招考,被县统计局录用。在2005年转正时,县人事局也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确定了我的职务及工资待遇。2015年底职务与职级晋升实施工作开始,在2016年初符合晋升副主任科员公示名单里也有我。但是在4月初,县人事局却告知我,任职年限不够,只能从2005年起算。想到在国有企业工作10多年,却突然说不算了,感到非常不合理!人生的十年又有几个呢?现在我有以下问题想咨询: 一、在《四川省关于建立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中在“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中对从企业、事业单位考录或调入机关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如何确定任职年限的?四川省有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从其他省市网站上看到关于此类问题明确规定: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 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任职年限。根据其调任职务。”请问像我这样以前是从企业考录的机关公务员,这个任职年限具体是如何确定呢?还有所谓“相当职务”该如何认定的?还有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那怕普通管理人员)可以相当于科员职务吗? 二、2005年转正定级都按照调入单位同类人员确定了我的职级与工资,二者应该一致,那这样我的任职年限就应该与工资认定级别起算年限一致(即1998年起按科员任职),这样行吗?。 根据上述两方面来看,我的任职年限从1998年起算才是合理的。 3、我们县级实施方案的文件提到了一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请问这个文件发到县级了吗?可以发给我们基层公务员了解下吗? 请领导抽空阅示,或请有关部门会商或深入了解情况,给予我们具体情况的答复。 一个急求帮助的人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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