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市长 刘光强 » 2010/2011年共3次强制捐助公益事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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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2010/2011年共3次强制捐助公益事业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10 19:49 已回复

2010年5月20日,2011年10月10日,2011年4月29日共计三次强制要求以“自愿捐助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金”的名义把取到的钱交给城北街道办事处金螺社区居民委员会,总计四万伍仟圆整。这种做法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旌阳区孝感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2 14:43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10日通过“问政四川”提交的关于2010年5月20日、2011年4月29日、2011年10月10日共计三次强制要求以“自愿捐助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金”的名义把取到的钱交给城北街道办事处金螺社区居民委员会,总计四万伍仟圆整。这种做法合理吗?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街道高度重视您说的“强制捐助”事宜,经走访原该社区两委人员,您说的分三次捐款(四万伍仟圆整)经过审查核对属实。该捐助(捐赠)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捐助(捐赠)。此公益事业金已用于转非后社区修建群众文体活动广场、慰问家庭困难户及重病群众等集体公益事业。
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注与理解。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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