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广元市宝轮镇的一名卖水果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宝轮街上每个路口包括我们的店门口宝轮镇城管都同意他们摆摊卖水果?现在在疫情期间我们每个月房租5000多我们的利益谁来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的利益终于有人来管理了 政府也应该为我的的利益考虑一下现在生意这么难做你又不管让我们怎么生活他们每个月又没房租水电税收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提升市容市貌,便于统一管理,宝轮镇政府规划有临时水果摊位,分别在泗河子桥头水电路路口、泗河子桥头宝兴路路口和龙都花园十字路口。对于个别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我镇将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逻,加大处罚力度,保障道路畅通和临街店铺正常营业。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目的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保护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下一步,我镇将结合广元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场镇发展规划,科学合理整合规划现有摊位,引导流动摊贩在固定点位摆摊设点。
我镇工作人员已于11月14日与您沟通,将上述情况告知于您。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宝轮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1368433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