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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廉租房资格取消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10 13:39 已回复

本人在2014年已婚状态下,前夫张云翔作为主申请人,加上我和女儿三人的名义申请了一套位于龙潭寺的廉租房,并在金牛区抚琴街道社区办事处办理了手续。2017年,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在金牛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14年申请廉租房后,不管是婚姻关系内还是离异后,我和女儿从未入住过该廉租房,享受政府福利,一直是前夫母亲和弟弟居住。本人于2017年本科落户到成都,离婚后独自在成都打拼并独自抚养小孩,自己一直在外面租房。最近考虑小孩以后读书的问题,和解决自己住的问题,打算在成都买一套房。但是通过了解才发现,我和我女儿的购房资格还被锁定在2014年申请的廉租房上,导致购房会无法落户,继而影响小孩小学就读资格。
为此,我先后找过之前办理手续的金牛区抚琴街道社区办事处,金牛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都没人出面解决我的购房资格问题。以上各部门均表示无权办理我的廉租房资格注销手续,最终金牛区住建部住房保障中心回复到:查询到因前夫张*翔在2019年再次申请了公租房,但因资格不符合条件被退件,但是网上显示一直是在审状态,所以14年以我前夫,我和女儿名义申请的廉租房还在有效状态,并无法办理注销,除非前夫张*翔的公租房申请通过,或者清退住房,主动撤销。
本人表示这样的解决方案纯属推诿,并不合理且漏洞百出,对我本人也非常不公平。首先我和前夫在17年既然已经离异,那以一家三口名义申请的廉租房资格理应失效并取消,为何到目前已经22年了仍然有效并锁定我的购房资格?相关部门的年审是怎么通过的?前夫19年提交的公租房申请既然已经被拒绝并退件,为什么网上到目前为止仍显示在审状态,并因此认定14年的申请仍然有效,绑定我的购房资格?
同时本人作为弱势群体,对此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希望能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廉租房(公租房)是属于政府的财产,前夫母亲和弟弟还住在这套房子里面我管不着。但是,我和前夫都离婚5年了,作为离异单身的单独个体,不能因为前夫的申请未通过或者不主动清退撤销公租资格这样明显不合理的理由来锁定并影响我的购房和过户资格。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我的问题,把我和女儿的名字从廉/公租房资格上撤销,从而我才能正常行使我应该有的购房资格,正常过户和办理小孩学校入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5 15:1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工作人员已按照相关文件进行了解释,并告知带上相关资料到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核。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15日9时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53786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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