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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久隆水库人员安置方案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9 21:33 已回复

各位尊敬的领导,大家晚上好:
 本人是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王家岩村二组村民。
 2022年11月08日因久隆水库事宜 贾家政府街道办组织村民进行拆迁政策宣贯,其中宣贯政策中有一条(城市居民户口通过婚迁等方式将户口迁移至拆迁地的不予以安置,除非提供无房证明)
 本人是于2020年4月7日通过婚迁方式将户口由成都市龙泉驿区迁移至简阳市王家岩村二组。按照街道办宣贯政策,我这种情况不符合此次拆迁安置政策。针对该政策我想提出三点疑问:
1、久隆水库占地拆迁安置对象应包含久隆水库淹没区所有人员,为什么城市居民通过婚迁方式将户口迁移至拆迁地的不予以安置。
2、2022年11月8日街道办组织的拆迁政策宣贯会未拿出任何红头文件,全程口头宣贯,此次宣贯是否符合流程。
3、在拆迁政策中提到的双自愿为何意,是否不愿拆迁可不进行搬离。
望领导能对以上三点问题进行解答,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0 16:1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6 10:4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久隆湖项目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参照简府发[2017]26号文件、成府发[2020]29号文件执行,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向您沟通解释清楚,同时久隆水库项目建设问题可到久隆水库签约点咨询,谢谢。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15日16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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