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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办物业科不按法律法规办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9 17:26 已回复

投诉双水碾街道办物业科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回复不满意:
一、假票事情受害人已报案,派出所已立案,事实已存在,且当事人已请了律师进入司法程序,希望街道办尽快处理,并重新公布筹备组投票结果。
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业主自荐或者推荐确定,也就是根据推荐票结果来确定,再根据【2010】成都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业主大会(示范文本)》第93页,筹备组业主代表是根据业主推荐票票数多少排序产生,推荐票结果出来后,街道办物业科不尊重民意,不按照政府指导细则及指导范文来确定筹备组成员,居然说筹备组业主代表不依照推荐票票数多少排序来产生筹备组成员,这样如何服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有违背民心、民意,自作主张之嫌疑,小区业主强烈反对。
三、在筹备组推荐之前,业主已经给街道办交了材料,对1号公告里建设单位占一票,业主坚决反对。
理由:
1、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尚未出售或尚未向买受人交付的专有部分,建设单位为业主。
2、东立置业有限公司在小区有违规行为,而且也受过行政处罚。
3、小区是换届选举,业委会没有履行换届,根据《四川物业管理条例》由街办参照首届,这里“参照”一词,只是参照而已,并非全部照搬,否则,《四川物业管理条例》条款就会相互矛盾。
    根据以上3点,我们小区东立置业有限公司不能以建设单位为名进入筹备组。
    以上,我们业主的诉求合理合法,希望区住建交局指导街办物业科依法办事,公正处理,如果街道办物业科执意要违背民意,自作主张、对法律法规断章取义、我们将继续投诉,也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5 16:23

一、来话人反映的“假票事件”,经我办核实,情况属实,已从推荐结果中剔除多余票数,并在2022年11月2日协调会上予以说明,且与2022年11月14日在小区张贴公告
二、关于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确定问题
1、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确定,是街道办事处的法定职责。《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业主自荐或者推荐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根据此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确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确定,属于街道办事处法定职责。
2、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确定,需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可代表性。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确定,可以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此规定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三、关于换届小组中建设单位占一票问题。
1、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组建换届小组的,由街道办事处参照本条例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规定组建换届小组。
2、《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建设单位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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