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10时29分,我收到四川交警发来的短信,提示我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已被记录(未收到“10分钟驶离免罚”信息),收到该短信后,我第一时间赶到车辆停放处,大概在10时32分,发现车辆已被贴条,且执法人员附近。于是我上前询问情况,我问到:“请问不是应该有违停提醒短信且十分钟驶离免罚的政策吗?”现场执法人员回复:“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怎么了?”,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并未向我解释政策依据和贴条依据,反问我“怎么了?”语气也十分恶劣,违停确实是我个人有失,但是请问相关领导,作为普通市民是否无权询问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调查,前期您将机动车停放在通源街,被照相取证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您对您的违规占道停放行为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次乱停放违法的短信通知后向成都市交管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您反映未收到违停驶离短信的问题,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11月5日发布的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相关公告,锦江区通源街属于其中一条严管路段。该路段实行严格管理模式,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故不实施十分钟违停驶离政策。
关于您反映现场执勤人员态度恶劣的情况,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执勤人员未严格使用法言法语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未耐心解答相关政策问题,现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行整改。
后续,交警三分局将加大对路面执勤人员规范执勤、执法的培训与学习,希望大家能文明参与交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若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8441278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本人对违停处罚从未有过异议,只是对于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不满,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应是普法者,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也理应耐心地进行相关政策解答,这样,才能更好提升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减少矛盾冲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