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区想在凤凰栖岸小区架空层修建什么养老设施,架空层属于业主公摊面积,请问社区有何权利联系第三方机构修建设施,该行为是否侵权?社区工作人员宣称意向调查大多数人同意该行为,请问什么时候做的意向调查,我所在业主群就没一个人同意修建。难道是疫情期间叫大家签字就属于意向调查?该签字时根本未提及架空层修建,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小区架空层不是社区和物业作为商用,因前期小区更名过程中收到部分业主诉求,反映小区缺乏老人文化、娱乐及儿童室内活动场所,且小区多为新温江人,业主间互动较少。针对上述问题,现街道通过社会组织再次征集业主需求,筹备在小区架空层开设公益性便民服务点,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助餐、文化娱乐及室内儿童活动中心。计划采取政府补贴、社区主导、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招募小区志愿者参与的方式运行,后期将按程序取得业主许可再行推进,由小区业主共建共享。业主若需要个性化服务,可自愿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