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系齐福镇姚市桥村的村民,本村未涉及拆迁范围,此女子今年在广东6月份生下一婴幼儿,回老家上户被拒,给出的理由是我姐的小孩上了,我的小孩不给上户,我家就我姐妹俩无兄弟,再说现在法律男女平等,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任意一方上户,这是严重歧视带女儿的家庭吗?
投诉诉求:请依法为新生儿上户
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目前普安派出所正在按程序办理,您对此并无异议。感谢您对岳池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池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