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摊设置问题,我了解到关于生物城人才公寓天府菁萃里中4-1单元,作为只有22层的住房(全小区里除大平层,楼层最低的)为何公摊比其他栋(大于22层)的公摊更高(高了约3%),而且除了四栋,其他栋都是有赠送面积的,这样算下来,公摊高了5%不止。而且4-1作为两梯六户的楼栋,按理说不是应该公摊更小吗?
若因为4-1栋里有一个云廊,导致公摊增大,那云廊是不是应该作为4-1栋业主独有的?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大健康办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关于4栋1单元公摊问题 经图纸查证,4栋1单元临近城市主干道剑南大道,外立面采取公建化设计,景观阳台为封闭阳台。该单元为2梯6户,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核心筒及公共走道面积较2梯4户楼栋大,公摊面积略高于其他楼栋。现场公示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中对于公摊计算方式有明确表达,且《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重要信息告知书中均对公摊率明确表达,业主签字确认。 2.关于云廊导致4栋1单元公摊增加问题 一般住宅公摊面积包括入户大堂、核心筒、公共走道、外墙、设备用房等。经核实,云廊规划为独立商业产权,独立计算产权面积,属于商业产权人所有,非4栋公摊部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以上情况于2022年11月15日12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