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二房东租赁的房屋属于国有企业(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锦公司)房产,按照国家家政策,疫情期间减免一个月的房租,二房东不但不给我们还要求把房租从5250元,涨价到8368元/月(我们合同期还剩下2年半)。请问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去找那个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兴锦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锦公司)将锦城逸景B2栋整栋租赁给了四川人从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从众公司)。该租赁房屋属于农锦公司所有,是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非国有资产。疫情期间,农锦公司响应国家疫情减免政策对人从众公司进行了租金减免。您反映的问题,农锦公司已及时与人从众公司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