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地处内江经开区汉渝大道665号1栋,经营类型:汽车4S店。近年因市场经济原因,月月处于亏损状态,经营已经非常困难。今年内江疫情,整个9月处于闭店状态,给我店再次带来巨大冲击,为了能继续经营下去,我店了解到国家今年出台的《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这一政策,并且也向经开区管委会确认,目前我店承租土地,确属国有土地。若按文件内容,可享受3个月房租租金减免,这对我店的持续经营是非常非常利好的消息。但多次了解后得知,我们土地第一承租人甯女士,原租赁合同是与海德科技签订,有效期至2026年。后因海德关闭,兴园公司接手该区域,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按流程甯女士应与兴园公司签署新的租赁协议,但据甯女士所说,新协议内有部分不合理条款,一直未协商好,所以并未签署。同时,甯女士和海德签署的协议未到期,受法律保护,兴园公司未强制签署新协议,但明确表示,甯女士无法享受所租赁场地的所有福利政策。
由此,对我租户造成的经济压力无比巨大。我们也想经历疫情后坚持经营,但是面对高昂的房租、几十号就业员工工资等等,公司资金运转太困难。由此,请相关领导能体恤一下我们这种特殊情况,房东与兴园公司的情况我们没法控制,但是减免3个月的房租,就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救公司一命。感谢领导,希望能协助协商处理此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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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8日在问政四川所反映的无法享受减免租金的疫情优惠政策相关情况已收悉,经兴元集团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因您所租赁的海德科技665号1幢厂房并未与兴元集团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无法享受租金减免政策,考虑到您所面临的问题实际情况为兴元集团购买海德科技一期厂房前转租自承租户甯女士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且不存在甯女士所说的新协议有不合理条款导致未协商好的情况,为切实解决您无法享受减免政策的实际问题,请您与甯女士一同前往经开区安靖街兴元集团(三幼旁)资产管理部进行当面协商,我司将在完善相关租赁手续后为您进行租金减免。若有疑问可咨询0832-2677003.
感谢您对兴元实业集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