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金桥镇在2017年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把四村十社作为修建安置点,在村领导多次做思想劝导工作后,当地村民同意拆房修建,结果拆了过后就撒手不管了,至今无修建安置意向,到现在已经五年时间马上六年了。现在开始做思想工作要求农民自己修建,国务院下发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那条写了政府拆了要老百姓自己修?写了可以违背老百姓意愿开展吗?望领导上点心,确切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好事。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对于解决房屋修建问题,该村安置点修建位置属开发区,修建安置房后可能造成二次拆迁;该安置点计划安置54户(其中14户房屋拆除,40户未拆除),预算需要1600万,但是现蓬溪经开区资金紧缺,暂时无法拿出1600万修建该村安置点,对愿意继续参加该项目的群众,可以选择以下安置方式:一、进行货币安置;二、政府在蓬溪经开区回购商品房,群众按1500元/㎡补差价;三、安置到金黄村点;四、已拆除房屋14户还可以选择统规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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