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到贫困补助,但成绩一般,学校不发给我贫困补助
亲爱的网友朋友:
你反映问题我校已获悉,现将贫困学生认定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高中国家助学金,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档结果将资助分为: 一档1500元/期、 二档1000元/期 、三档500元/期。
二、基本条件:
资助对象为取得高县中学校高中学籍的应届在校生;家里有车、商品房、开办有企业和财政供养人员等群体的学生申请要慎重。
三、认定依据
(一)特殊群体因素。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内优先认定和资助。主要包括以下8类:
1.已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3.城镇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8.城镇困难职工子女。9.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子女。10.易返贫致贫户(脱贫监测对象)
(二)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操作程序
(一)提前告知 各年级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班级群文件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学生申请 普通高中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高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申请表》。
(三)班级评审 高中年级以各班班主任为组长,至少1名任课教师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人数为班级总人数10 %以上(且为非评议对象),共同组成认定评审小组;认定每个申请学生评议结果,填写评议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填写《高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工作表》纸质和电子文档,评审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字确认。
(四)年级认定和公示 班级评议后,年级认定工作组在每个学生申请表填写年级审核意见并签字,汇总各班情况完善《高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年级审核工作表》,并按照《高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年级审核意见公示表》格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中,如有异议,年级组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或已核实修改,年级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学校认定和公示
并按照《高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校级审核意见公示表》格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或已核实修改,校级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五、推进情况
本学期资助已经完成学校公示,未收到异义,基本完成学生资助打卡。
如还有其他事项,请电询周老师,手机号码15082608060。
四川省高县中学校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