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在您工作繁忙的时候麻烦你了!作为一个待业创业青年,收到了三年疫情严重的影响,资金非常的紧张!个人想找点事做,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了解相关政策,才知道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这个费用对于开始的人开始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了解国家的政策!
我们就想知道根据最新出来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有改动吗?还是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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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做以下回复: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并未对个体工商户以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的规定作出调整,故以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在办理登记注册时,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各登记窗口需认真审查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6日
非常的感谢!办事效率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