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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天府新区麓湖生态城沄岸捆绑诱导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4 19:02 已回复

麓湖生态城c28地块,房管局要求是清水销售,开发商万华捆绑诱导装修销售。要求解除装修合约,并退还已付装修资金。沄岸合同问题的本质不是合同内容,而是签订合同涉及捆绑销售,捆绑销售不符合现在房产监管政策,这个做法变相突破了限价政策,天府新区房管局有责任。
成都市场应该除了我们这批次还没有哪个开发商是这样销售的,很多加了装修包的楼盘(比如天府锦绣),也是业主可以自愿选择。捆绑销售是否天府新区管委会也在帮着逃避监管?不仅是资金有风险、规避土增税、虚构了天府新区的调控房价数。
我们是在非自愿无其他选择情况下签订合同。 天府市民云是成都市政府公示新房的平台。但是从天府市民云进入的公示房小团程序里沄岸一房一价公示的全是精装(已经摄录这个证据)!天府新区政府是否失责?帮着万华宣传精装!
要求政府牵头,组织业主跟万华领导进行沟通。并解除装修合同,退还已付装修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0 16: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由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8月9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含精装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为清水交付,公园城市局也将按照清水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该项目大部分购房人与成都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公司)签订了《装修改造协议》及《授权委托书》,明确第三方公司代为收房并实施精装修,并交纳精装修价款。截止目前,未发现开发企业未取得精装修施工许可违法施工行为;同时,该项目部分购房人并未选择第三方公司实施精装修。购房人实际未与开发企业签订精装修相关协议,系与第三方公司间建立民事合同关系并交纳精装修费用,开发企业与第三方公司属于独立民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若您认为《装修改造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签订涉嫌重大误解或欺诈,导致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您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相关意见或建议,您可向公园城市局房产管理反映,联系电话:028-6877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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