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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自贡市天然气公司收取入户安装费用是否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4 18:17 已回复

四川省自贡市天然气公司长期收取居民用户入户管道安装费用,少则五六百多则上千。天然气公司解释的收费依据是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32条:燃气装置后的费用由用户承担,并且收费经过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审批。
并且实际操作过程中,自贡市天然气公司对于材料加价幅度惊人,网上40-50元的自闭阀门收取159元,网上2-3元的弯头配件收取19元以上;用户要求公示材料成本,对方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
但是在成都就没有这种情况,交房时天然气管道已经全部入户,用户只需要通知燃气公司开通,中间没有其他费用。
既然都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为什么成都没有入户安装费用而自贡长期存在?请省级相关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1 11:27

关于用户反映的问题,经我司了解后现回复如下:
用户李*科于2022年10月24日到我司对其位于南湖逸都二期1号房1-2-15-44的住房登记了室内设施改造业务。10月28日八达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为其做了查勘预算,按照用户所选管材(铝塑管)进行了预算计价(预算价格为694元)并告知了该用户。10月31日用户到公司就室内改造业务是否应该收费及预算价格过高问题提出异议:1、认为在成都购房后不需要对表后管道进行付费安装,在房屋交付时已安装完毕。自贡却需要其自费安装,认为不合理。2、认为我司相关收费过高要求打折,并要求出示相关材料采购价目表。我部就以上问题向其进行了沟通解释:1、房屋交付时气表后管道及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属于房产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购房协议确定,与燃气公司无直接关系。2、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燃气计量装置设施在居民住宅内的,燃气计量装置后的燃气设施和器具相关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用户到我司申请室内设施改造业务后,我司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作为预算造价依据》,对查勘结果进行了预算计价并出具了预算清单。根据川发价格【2015】884号文件,已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此类相关定价属于企业和市场自主定价。如用户认为我司预算价格不合适,也可自行选其他有安装资质的其他公司进行安装。其在开通燃气前向我司提供安装时的相应设计图纸及影像资料即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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