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籍是在简阳,现在已拆迁,我女儿户籍在德阳,因离异,女儿跟我,现在想把我女儿户籍迁到我这边,以后在这边入学。是否可以办理落户?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已告知您关于“未成年入户”政策及所需材料,请您携带入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7日14时2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