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准军嫂,家属是一名非成都籍现役干部,本人于一年前人才落户天府新区(集体户口),并在成都购买社保,家属两年后可以随我安置到成都天府新区吗?集体户口是否属于常住户口?是否需要婚前常住户口满两年?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咨询退役军人转业安置的问题,根据成都市转业干部安置的相关规定,天府新区的安置是“自然流向”的原则即天府入伍。转业到主城区的问题请您咨询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安分局联系您,了解情况后告知:按照成都市现行办理异地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入户的户籍政策,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若您配偶转业安置到成都市,可凭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及相关申请材料在我市按落户顺序申请办理。综上所述,一是您配偶两年后能否随您安置在天府新区,需先由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安置,再凭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等相关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二是集体户口属于常住户口。三是公安机关办理异地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入户未要求配偶常住户口满2年。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以上情况于2022年11月8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