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华庭4期商家在商业楼后墙立面(小区外围墙立面)开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也违反了《绵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六条之规定。博雅华庭4期商家在其开窗时并未取得相关部门准许开窗的审批手续,对此违法行为原告12345及本小区内的其他业主在2022年10月13日起就陆续向绵阳市综合执法局、绵阳市涪城区住建局以及绵阳市12345“市长热线”进行了举报投诉,且在2022年10月24日下午绵阳市涪城区住建局执法人员也出面口头对其进行制止并责令其立即停工并恢复该墙体完整,后绵阳市涪城区综合执法局在2022年10月24日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责令整改通知书》上已明确要求博雅华庭4期商家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对其破坏的墙体改正或整改完毕,但博雅华庭4期商家行为恶劣、罔顾法律法规,不仅未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住建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且在2022年10月31日(责令整改期限的最后一日)在该商业楼后墙上加装了窗户防护栏,并在2022年11月1日又在该商业楼后墙(小区内围墙)上连续加开了两扇窗户。
但绵阳市涪城区综合执法局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仅按照《绵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了150元罚款,并称自己权利有限,已经做到尽职尽责,自己无权强制令其停工复原墙面,而涪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则直接推脱称自己没有强制执法权,无法让其恢复,博雅华庭4期商家在博雅华庭28栋一单元旁商业楼后墙立面(小区内围墙)开窗损害小区内业主共同利益一事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此我要实名投诉绵阳市综合执法局和绵阳市住建局这种“踢皮球”不作为的行径。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委已交由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城新区执法大队核实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将通报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现场查看,您反映的是温莎4期8栋商户2楼商家违规开窗问题。因该商铺设计进深较长,靠后部分无法采光通风,遂在非承重墙违规开窗。我大队已对违规商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根据相关条例,对其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由于该负责人极不配合相关工作,在处置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我大队联同区住建局多次约谈,目前该商户已用木质结构材料对窗户进行暂时封闭。下一步,我大队将再次约谈该商铺负责人,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
科技城新区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