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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有人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2022-11-03 16:22:39
已回复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于6月5日生效。 新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长期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跳舞。这种行为严重影响民众的安居权,多次实名投诉写信、打电话,资阳城管说不归他们管,根据新法规第82条,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处罚,请问市长先生,到底归哪个部门管?资阳城管说他们没有处罚权,得要政府授权,请问是要怎么授权,啥时候授权,新法实施已经5个月之久,资阳政府还没有指定授权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
回复时间:2022-11-04 10:02:2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2-11-25 0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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