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危房锁定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危房锁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2 19:34 已回复

危房锁定已拆,没有项目征地拆迁,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目前只是领取过渡居住费。现在要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正常婚迁落户。当地办证中心以没有房屋为由不能办理落户。房子是你们政府不让修建,被迫以危房锁定拆除。现在迁户又要房子,望领导告知这是什么操作。 现在我们这种情况如何办理落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3 11:0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9 16:5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核实,您的房屋已经拆除,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时,房屋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夫妻双方本市无房佐证材料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备注: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2、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三岔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联系电话:028-27066961。简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028-27031940。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已于2022年11月9日12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丹景街道核实,1.您户根据《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区域农村住房建设禁建区范围D级危房过渡居住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规土建[2017]59号)文件,于2019年10月30日申请住房过渡居住,原有房屋已拆除,从住房拆除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按100元/人/月,13-24个月(含24个月)按200元/人/月,第25个月及以上按300元/人/月,发放过渡居住生活补助。申请人所在村组,因建设需要实施搬迁或征地拆迁时,申请人住房按实施搬迁或征地拆迁时政策进行补偿。2. 原新民乡和丹景乡自2007年起就确定为“三封”区域,高新区于2018年又将全域确定为禁止建设区,对农房建设进行严格管控。3.关于婚迁落户相关政策建议咨询户籍单位,如需提供相关证明,请联系丹景街道办事处或拨打电话:028-27824001。
以上情况丹景街道已于2022年11月3日14时3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9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