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温江区 » 明信城B区开发商虚假宣传、居住安全环欺骗业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3.15 求助】明信城B区开发商虚假宣传、居住安全环欺骗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2 17:32 已回复

您好,我是于2018年通过摇号购买温江区明信城B区住宅的刚需业主。本人为外省在蓉人士,因为在成都读书到后面的工作,几年的时间让我慢慢喜欢上这个城市,喜欢这里的法治环境、人文素质、不排外、包容性高等。
在办理收房手续后实际入住,发现以下问题。:
1、小区旁边步行街对面(杨柳河边)原宣传打造为樱花街,从而带动周边商业和业主居住幸福度,至今为止并未看到开发商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未对此进行合理解释
2、B区业主数量为1700户,体量为明信城ABC三个区中最多的一个,B区原设计规划地下停车场入口为2个。实际上开发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擅自回填1个出口,导致B区业主只能通过1号门车辆出入。更糟糕的是,A区和B区之间因道路规划问题导致经常堵车,楼上住户早晚苦不堪言。B区1号门外边道路因开发商设计内河原因亦是拥堵不堪。在10月份小区一户业主家不慎发生火宅,消防人员驾驶车辆从1号门进门未果,又转去2号门进入,因道路问题导致车辆行驶速度还不如人步行。所幸火灾并未扩大和造成人员伤亡,幸得无事。
3、B区地下停车场内部问题。第一灰尘巨大,地面未做刷漆/塑胶处理;第二灯光昏暗,未能起到很好的照明效果;第三车库整体无明显指示标牌。第四停车费用收取标准不合理。买的是精装房,实际品质却同安置房一样。
4、据小区其他业主告知,开发商目前仍旧未为小区业主上交维修基金。已超出法规时间范围。
5、小区内部摄像器材不健全,已多次发生物品丢失等问题,物业端均以无法查询到具体人员不了了之。
6、非机动停车车库问题:1、充电端口不足,不能满足日常充电需求;2、监管摄像头不足,电动车遭人损坏无法进行追责。
针对以上问题,物业负责人、开发商负责人从未出面进行沟通,每次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都要麻烦区街道办和片区派出所民警。造成了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
另由于以上问题导致大量业主拒交停车费、物业费费用,工作时间驾车出门就会被物业方强制堵在停车场出口,给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针对以上问题,希望有关领导看到后能够帮助我们新成都人落实解决一下,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7 16:08

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信城”系成都中投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百信路28号。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实际反映该项目樱花街打造与宣传不符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您所反映问题为民事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道路拥堵的问题。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道路的疏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
关于您反映灰尘巨大、灯光昏暗、车库无指示牌的问题。经核实,地下车库照明设备系开发企业规划设计。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督促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扫,安排工作人员定期维护公共设施设备。
关于您反映停车场收费的相关问题。按照2015年2月1日执行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各区(市)县发改局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确定停车服务费。另,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开发企业对其拥有所有权的地下车位享有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区住建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遵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车位租售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关于您反映物业企业拦车收取停车费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系开发企业设置自动道闸系统,用以收取地下停车场车位停车费。明信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计费,物业企业只收取机动车车位服务费、未向业主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积极配合业主对接开发企业,同时责成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
关于您反映开发企业代收维修资金未交存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多次约谈开发企业,2022年8月24日,区住建局再次约谈开发企业,并督促该公司进一步明确交存计划,加快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开发企业已将该项目1-10栋及13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银行,正在按计划开展剩余楼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您也可与开发企业协商退回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区住建局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如期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关于您反映非机动车车库充电端口不能满足充电需求,小区内部摄像器材不健全的相关问题。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小区巡逻力度。
三、沟通情况
2022年11月7日13时52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房产领域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16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