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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跳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02 14:45 已回复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于6月5日生效。 新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长期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跳舞。这种行为严重影响民众的安居权,多次实名投诉写信、打电话,资阳城管说不归他们管,根据新法规第82条,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处罚,请问,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3 09:38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9 09: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苌弘广场是老城区南门片区市民休闲娱乐最为集中的场所,长期以来承载着该片区市民群众休闲娱乐功能。随着市民群众文化休闲娱乐的需求的日益增加,且该片区尚未规划其他休闲娱乐场所,导致广场上娱乐群体数量规模巨大,且以老年群体为主,对法规宣传难沟通、不理解、较抵触,存在较多播放音箱设备和乐器演奏情况,声音叠加产生噪声。您反映苌弘广场噪音扰民属实。
前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前,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常态化向苌弘广场使用音箱娱乐群体进行“三限(限区域、时段、音量)”宣传,并多次召集各群团负责人,召开噪声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座谈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后,我局按照“说服教育,责令整改,警告罚款”原则,有序推进噪声防治工作。同时与使用大功率音箱娱乐团队进行沟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苌弘广场大功率音箱按照最高限70分贝进行调校。近期,我局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并于10月31日下午、11月1日晚连续对苌弘广场使用大功率音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
下步,我局继续加大噪声污染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巡查和劝导力度,并根据噪音整治行政处罚权授予部门的实际移交查处,为市民营造安静和谐的市容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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