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街道店铺或者其他堆放不好的,影响安全的是要管理甚至让其搬离这都没问题,毕竟影响了大众安全和形象,但是不让麓山大道沿街店铺放招牌,甚至在家里的店铺标语也不让贴这是不是就是执法过度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位置位于白沙村7组81号,店铺名为大足菜刀。在10月底街道开展对双简路、麓山大道沿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彻底解决双简路、麓山大道两侧户外广告等乱象,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展示良好的对外形象。在集中整治中发现您反映点位不符合《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存在一店多招和违规户外广告情况,街道要求商家对不符合要求的店招进行整治。对于您反映家中的店铺标语不让张贴,存在执法过度,该情况不属实,经核实,街道工作人员下达整治通知书时上只是让其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店招并未存在让其整治家中店招标语。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4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