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西昌市 » 西昌自来水厂收取水费迟纳金可以不短信通知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国企 投诉】西昌自来水厂收取水费迟纳金可以不短信通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878232  2022-11-01 22:09 已回复

我家住在西昌市长安北路,自来水厂说我家要交水费迟纳金,但是我家没有收到欠费短消息任何提醒?请问应该缴纳迟纳金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3 15:19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15 10: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应的“水费迟纳金相关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我公司业务科室于2022年11月14日与用户电话沟通,用户诉求为:1.咨询缴纳水费时间;2.收取水费违约金依据

1.根据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西昌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三条第(三)点:“用水人需在每月30日前到供水人指定的缴费地点缴清水费。”

2.根据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西昌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五条第(二)点:“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次月21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1‰违约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西昌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日期:2022年11月1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