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好,我是在营山工作的外来人员,于2022.9月来到营山,之前一直在浙江工作,有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医保,来到营山后也在企业购买了养老保险,目前,在浙江的社保已经转回营山,我想请问,我已经在营山购买了两个月的医保,现在去医院治病医保能报销了吗?(营山购买的医保和之前在浙江购买的医保中间没有断缴)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关于医保转移的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用人单位已向我局申报了医保,但实际并未缴纳医保费用,根据国家医保办〔2021〕43号文件第五章待遇衔接之规定,参保人员连续参保2年并于3个月内转入接续,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在转回3个月以内补齐医保费用方可报销。
已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营山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需了解更多政策敬请致电0817-8210455咨询。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