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7月通过书面向阆中人社局投诉阆中邮政公司 或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公司不给自己办理社保手续,并请求阆中人社局督促被投诉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费用,阆中人社局2021年10月18日不予受理,2022年4月21日阆中人社局不予受理通知书被撤销,但阆中人社局至今未书面回复我,我昨天在这上面反应这个问题,今天就显示“已回复”,回复内容为“市民朋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都没有人联系我,怎么就回复我了,我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结果,不是要一句“已交办”,已交办哪个都写的来。
请相关领导好好查一下,并回复以下内容:①阆中人社局超期不回复,是否属于不作为、慢作为?为什么超期这么长的时间依然不回复?②对这个案例进行剖析,分析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反映出来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反应的不仅是一个问题,还折射出了一种风气。③对我的诉求进行及时的书面回复。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2022年4月21日二审判决后,2022年5月25日,阆中市人社局依据法院判决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决定书》;2022年7月15日,阆中市人社局将你投诉的补缴追缴事项依法移交我局(阆中市社保局)处理。我局已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阆社保处字〔2022〕第2号),同时告知了你救济维权渠道,相关投诉事项的处理以《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内容为准。
如仍有未尽事宜,请致电0817-6262103、62716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