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7月通过书面向阆中人社局投诉阆中邮政公司 或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公司不给自己办理社保手续,并请求阆中人社局督促被投诉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费用,阆中人社局2021年10月18日不予受理,2022年4月21日阆中人社局不予受理通知书被撤销,但阆中人社局至今未给自己书面回复,这期间本人数次通过电话、并到阆中人社局、社保局现场催促其办理,阆中既不回复被投诉单位应该给自己办理,也不回复被投诉人不该给自己办理,这个时间跨度远超60天受理回复时间,我实在搞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请相关领导好好查一下,并回复以下内容:①阆中人社局超期不回复,是否属于不作为、慢作为?为什么超期这么长的时间依然不回复?②以案为鉴,对这个案例进行剖析,分析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③对我的诉求进行及时的书面回复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
2022年4月21日二审判决后,2022年5月25日,阆中市人社局依据法院判决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决定书》;2022年7月15日,阆中市人社局将你投诉的补缴追缴事项依法移交我局(阆中市社保局)处理。我局已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阆社保处字〔2022〕第2号),同时告知了你救济维权渠道,相关投诉事项的处理以《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内容为准。
如仍有未尽事宜,请致电0817-6262103、62716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