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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天府新区万达华庭合院车库虚假宣传,车库面积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0-25 21:11 已回复

我是万达一号万达华庭合院业主,当初我们在购房时已经花了总价约40万单价按照住宅价格2.6万左右购买了负一楼地下室的楼梯、电梯井以及部分地下室(单栋楼地下室平面图阴影部分,购房合同户型图里也有显示)。如今开发商为了强迫我们高价购买车库,把我们楼下已经购买的产权面积加上车库以及部分地下室合在一起(开发商宣传图)对高层和商业业主出售,高层和商业业主对我们已购买部分毫不知情,因为我们1和4户型已购买部分把车库和里面地下室完全隔开,就算高层商业业主买了必须经过我们产权部分(我们的住宅产权面积)才能进去,而我们合院业主想从地下室出去也必须经过车库位置(不知道按照消防要求我们住宅是不是必须给我们留消防通道)。现在很多不知情的高层商业业主买了合院楼下地下室,现在已经矛盾重重,等以后交了房开发商更不会管了,只会导致业主之间大矛盾,必定会引发群里社会事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26 13: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01 17:2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万达华庭合院项目开发商按照报规报建方案进行施工、验收、交房。在前期现场、网络宣传及开盘公示资料文件已载明地下停车库为“单独产权非赠送”。合院销售是只包含半地下室梯面积,对开盘期间公示公告已做公证。业主购买后签订的合同附图也有体现购买范围,故业主在购买合院时是不包括地下停车库面积的。您反映的问题实质是地下停车库产权归购房人还是开发商所有,不属于虚假宣传。
关于您反映万达华庭项目,开发企业将合院车位出售给高层购房人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合院车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编号为蓉预售字第510110202263918),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合院及高层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区划,合院及高层住宅购房人均可购买该项目车位;开发企业在出售合院车位前已征求合院购房人购买意愿,是否购买由购房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开发企业不得强迫购房人选择。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购房人诉求,制定合理销售方案出售项目车位,避免邻里间矛盾纠纷产生。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1月1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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